河北省金融市场协会
河北省金融市场协会 十四五发展规划(2021年-2025年)


河北省金融市场协会十四五发展规划(2021年-2025年)

(2022年4月26日河北省金融市场协会第三届第一次理事会暨第八次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为明确“十四五”时期河北省金融市场协会发展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工作举措,进一步践行“自律、合作、创新、服务”的协会宗旨,依据国家经济、金融发展规划,省委、省政府社会发展重大决策部署,以及民政部《“十四五”社会组织发展规划》,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家金融政策和行业协会政策法规,科学把握新发展阶段,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完善协会规范发展的制度体系,以会员为中心,构建服务政府、监管部门、会员和社会经济的新发展格局,维护良好的金融市场秩序,防范化解金融市场风险,推动协会高质量发展,更好地发挥协会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建设中的独特作用。
二、任务目标
(一)法人治理更加健全完善。健全以《章程》为核心的制度体系,发挥会员大会、理事会职能作用,依法办会,共建共治,真正成为党建引领、使命清晰、治理完善、作用明显,并具有时代特征的现代社会组织。
(二)会员队伍稳定发展。在2020年末74家会员单位基础上,“十四五”期间每年递增5%,不断扩大行业覆盖面,激发行业市场主体活力。
(三)服务社会能力有效发挥。充分发挥连接政府与市场、会员单位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会员、服务行业发展。助推金融行业优化升级,引导行业、会员参与社会治理、履行社会责任,在发展绿色金融、金融支持乡村振兴、三次分配公益行动中积极作为,做出贡献。
(四)金融市场秩序健康稳定。坚守金融安全底线,建立规范运作、诚信执业、信息公开、公平竞争奖励惩戒、行业自律保障等,高质量发展长效机制。健全内部矛盾调解机制,受理会员投诉和内部矛盾调解,维护金融市场秩序稳定。
(五)协会影响力公信力有效提升。发挥协会民间性、非营利性的优势,在宣传、培训、交流合作、科技创新等领域,构建金融行业文化新格局,集聚会员高质量发展动能,全面提升协会的影响力公信力。
三、主要措施
(一)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一是贯彻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要求,把坚持党的领导与协会依法自治有机统一起来,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二是落实党建工作与登记、年检、评估“三同步”制度,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化,创建“优秀基层党组织”。三是建立健全党支部参与协会重大问题决策等制度和程序安排,将党建工作融入协会重要事项决策、重要业务活动、大额经费开支审批等运行和发展全过程,确保协会正确发展方向。
(二)坚持一切以会员为中心。一是始终贯彻以会员为中心的办会理念,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会员诉求关切,以“一切为了会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推进协会稳健发展;二是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办会,充分调动广大会员单位力量,统筹利用各类资源,促进广泛参与、协同治理、互为补充、共享成果,增强会员的主人翁意识和获得感;三是发展壮大会员队伍,积极吸纳河北省域内金融机构、从事金融市场相关业务及金融科技服务的法人机构入会,“十四五”期间计划每年递增5%,同时优化会员管理制度,保障会员权利义务的落实,夯实协会发展基础。
(三)提升服务新发展的能力。一是围绕省委、省政府3689工作思路和“三重四创五优化”活动,积极开展信息服务、教育与培训服务、咨询服务、组织会议、举办会员研讨交流活动等,引导会员单位服务好河北三件大事,即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建设雄安新区、办好北京冬奥会;二是加强同政府部门、监管部门及其他社会机构的协同联动,反映会员诉求和建议,帮助解决行业面临的困难问题,协调支持会员增强竞争力,维护会员及行业利益;三是深入会员单位调查研究,开展金融市场业务统计和监测分析,掌握第一手资料,研判行业发展趋势,提供市场变化共享信息,引导行业发展。
(四)深化新发展的合作创新。一是解放思想,用开放的视野补短板、强弱项、破壁垒,开拓创新,不断为协会事业发展探索新方式、注入新动能;二是积极参与政府部门授权事项、购买服务业务,组织政银企合作、投融资业务对接及协会与社会各界业务合作事宜;三是推动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贯彻落实国家改革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积极参与职业技能等级标准开发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征集工作,力求获得评价机构资质,拓展协会服务渠道和能力;四是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质量和品牌建设活动,提高行业质量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力,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五是贯彻央行《金融科技发展规划(2022-2025年)》,按照“数字驱动、智慧为民、绿色低碳、公平普惠”的发展原则,高质量助推金融数字化转型;六是加强金融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重点推动提高案件执结效率,依法维护会员权益,强化行业安全防范和风险防控。
(五)推进行业行为自律建设。一是充分发挥协会对行业行为自律的协调作用,完善和建立金融市场信用体系、自律公约、自律规则和协调治理机制,规范会员行业行为,对金融市场秩序予以指导、规范、治理、监督和明察暗访,每年检查覆盖面不低于30%;二是定期不定期召开会员单位自律工作联席会议,按照会员单位类别、业务需要组建多层次工作联系小组,不定期组织联席会,协商交流,抓焦点难点问题,研究制定解决方案措施,改善市场经营环境;三是健全投诉举报制度和内部矛盾调解机制,倡导和鼓励会员单位相互监督,受理会员投诉,开展民主协商和内部矛盾调解,对核查属实的问题,按照《自律规则》等规定予以惩戒,维护金融市场秩序稳定。
(六)发挥行业培训主体作用。一是树立新发展培训理念,将会员能力提升培训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相结合,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的行业劳动者大军,为行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支撑;二是完善培训及后评价机制,坚持培训与实用相结合原则,制定系统性的培训计划,逐步达到培训工作实用化、专业化、规范化、基地化、社会化的培训模式;三是加强培训基地建设,继续依托国内重点高校浙江大学、厦门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天津财经大学、河北金融学院及中国金融培训中心等建立培训基地,开展联合培训;四是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聘请人民银行、银保监局、上海银行交易中心及票交所、会员总行等单位经济金融专家、业务骨干组成协会专家师资队伍,开展新发展阶段的新政策解读、新形势研判、新业务展业等综合培训,适应行业新发展需要。
(七)引导行业促进共同富裕。一是发挥金融专业优势,助推会员单位实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精准发力,助力乡村全面振兴;二是引导行业发展普惠金融、绿色碳中和金融和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使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向着机会更平等、成本更可负担、发展更可持续的方向发展,致力于服务实体经济,夯实共同富裕的物质基础;三是倡导会员单位履行社会责任,通过捐赠、救助、慈善事业及社会志愿服务等形式,有序参与社会治理、环境治理、提供公共服务,发挥第三次分配对促进共同富裕的积极作用,提高会员单位和社会组织的社会责任感及公众形象。
(八)加强和完善协会内部治理。一是以《社会组织评估标准》为统领,强化内部治理建设,达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评估目的,巩固获评5A级社会组织成果,规范协会运行机制;二是以《章程》为基本遵循,规范运作,发挥会员大会、理事会职能作用,凝聚会员合力,实现全体会员共同参与,共建共治,推进协会事业稳步前行;三是完善秘书处用人机制,继续采取会员单位轮值派驻、社会招聘、退休返聘等用工模式,注重培养选拔政治强、专业精的高素质优秀人才充实到协会秘书处,提高专业化水平,同时完善业绩考核评价体系和奖惩机制,激发内在活力。
(九)以党建引领思想文化建设。一是坚持“一岗双责”,抓好党建和廉政建设,围绕河北省委“三重四创五优化”活动,高举一面旗帜、守牢一个阵地、叫响一个口号、打造一个亮点、做出一份贡献,创建“红色社会组织”;二是开展金融行业思想文化建设评价与引导,纵深推进“树风立训”工作扎实落地和“戎冠秀纪念馆”红色教育基地建设,组织会员单位开展学党史、听党话、跟党走、感党恩等多种形式的思想文化活动,创建金融思想文化新格局;三是强化协会官网、公众号信息交流平台高质量建设,使之成为汇集会员单位诉求、发布金融创新成果,反映会员单位心声的重要渠道;四是加强宣传工作,通过官网、公众号及社会媒体,大力宣传行业、会员的精神风貌,展现全省金融行业的新发展理念、新发展目标和新发展成就,集聚高质量发展动能,推进树立良好的行业公信力和社会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