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指出,要推动我国金融高质量发展,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有力支撑。以利率市场化建设为重点之一的金融改革是推进金融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近年来,我国不断加快以存贷款利率市场化建设为核心的改革力度,在有效提升货币政策传导效率、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的同时,也有力推动了商业银行持续提升自身发展质效。

深入推进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改革


       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指出,要推动我国金融高质量发展,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有力支撑。以利率市场化建设为重点之一的金融改革是推进金融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近年来,我国不断加快以存贷款利率市场化建设为核心的改革力度,在有效提升货币政策传导效率、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的同时,也有力推动了商业银行持续提升自身发展质效。

       一、LPR改革顺应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要求

       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基本设想,此后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由探索到实践经历了较长时期。随着2013年利率自律机制的建立,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步伐进一步加快,尤其是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oan Prime Rate,LPR)建设为核心的贷款市场利率改革对推动存贷款利率市场化具有重要作用。

       (一)LPR的国际比较

       1. 美国的最优贷款利率机制。美国的最优贷款利率(Prime Rate)是商业银行向最优质客户收取的贷款利率,其他贷款的利率则可在此基础上浮动。最优贷款利率起源于美国1933年大萧条时期,当时银行业资金相对充裕,但缺少信誉良好的贷款对象。为了防止恶性竞争,《华尔街日报》倡导推动形成统一的基本利率作为贷款最低利率,主要用于3~5年期信誉优良的商业、农业浮动利率贷款。目前,Prime Rate在美国银行业的主要应用范围为中小企业贷款及零售客户的消费贷款、信用卡透支等。Prime Rate的高低与联邦基金利率联系紧密,始终与联邦基金目标利率同步自发性调整,自1994年二季度以来,《华尔街日报》公布的Prime Rate一直等于美联储联邦基金目标利率加300个基点。

       2. 日本的最优贷款利率。1959年,日本监管当局引入最优贷款利率(Prime Lending Rate)机制,作为企业贷款利率的下限。当时Prime Lending Rate与日本央行的再贴现利率存在联动关系,实际上仍是官定利率。随着日本金融市场的发展以及利率市场化的推进,1989年后Prime Lending Rate转由商业银行自主决定,对于短期利率,商业银行可按照本行综合资金成本与管理费用自主决定,长期Prime Lending Rate是银行向优良企业发放一年期以上贷款的利率,其主要构成因素是银行发行金融债筹集长期资金的利率。目前长期Prime Lending Rate并没有实质性地运用,商业银行一般使用短期Prime Lending Rate加期限溢价的形式对长期贷款进行定价。

       3. 欧元区国家的最优贷款利率。在欧元产生前,欧洲各国商业银行也公布Prime Rate,并以此进行贷款定价。欧元诞生后,欧元区各国情况差异比较大,各商业银行要公布一个欧元区统一适用的Prime Rate比较困难,并且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Prime Rate的市场化程度低的弊端也逐渐显现,在商业银行贷款定价中的应用范围持续下降。

       (二)LPR在我国的应用

       我国存贷款利率市场化改革充分借鉴和吸收了国际成熟市场的改革经验。在贷款市场,随着2013年7月人民银行取消除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以外的贷款利率下限,人民币贷款利率管制基本放开;当年9月,由主要金融机构参与的利率自律机制正式成立;当年10月,在10家全国性银行自主报价基础上形成的贷款基础利率(LPR)正式发布,标志着新的市场化贷款定价基准初步建立。但从实际运行来看,由于贷款基准利率仍然存在,LPR的运用和市场化建设都有待加强。

       2019年8月,人民银行决定对LPR形成机制进行改革,提高LPR市场化程度,LPR改为按公开市场操作利率加点形成,并对LPR的报价规则、报价银行、计算方法、报价频率和期限品种等进行了调整。同时积极推动LPR在商业银行贷款定价中的应用,并将LPR运用情况纳入宏观审慎评估考核。2020年初,商业银行增量贷款已全面运用LPR定价,存量贷款定价基准转换也按照市场化、法制化原则于2020年8月如期完成。随着增量和存量贷款定价换轨工作顺利完成,绝大多数贷款以LPR作为定价基准,LPR已成为贷款市场的基准利率。本次LPR改革对商业银行贷款定价产生了深远影响,加快推动了贷款利率市场化建设。

       二、LPR改革提升商业银行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一)LPR改革有效提升货币政策传导效率

       一方面,改革后的LPR报价方式由锚定贷款基准利率改为参考MLF利率加点形成,形成了“市场利率+央行引导→LPR→贷款利率”的货币政策利率传导新渠道。从2019年8月至2023年8月,MLF利率向下调整6次,带动一年期LPR和五年期LPR分别向下调整8次和6次。资金市场利率到贷款市场利率的传导机制得到有效疏通,货币政策意图能在实体经济层面较为有效地体现。另一方面,改革后的贷款利率定价机制的市场化程度明显提升,有效改善了实体经济结构性融资难、融资贵问题。MLF带动LPR报价水平逐步下行,并通过“贷款加点”模式带动整体贷款利率显著下行,对贷款利率的方向性和指导性不断增强,为宏观经济稳定和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

       (二)LPR嵌入FTP定价,打通利率传导“最后一公里”

       内部资金转移价格(FTP)是银行存贷款产品对客定价的效益判断依据。LPR改革前,商业银行通常参照存贷款基准利率,结合商业银行战略与管理需要构建存贷款收益率曲线。LPR改革后,为及时反映市场价格变动,构建更加市场化的FTP体系,存贷款业务收益率曲线也进行了相应的调整。总体思路是,将LPR嵌入内部资金转移定价曲线,并确保贷款FTP与LPR在变动方向和幅度上基本保持一致。同时,根据资产负债管理需要,充分考虑期限利差等因素,在LPR上进行加减点调整,形成FTP曲线。当LPR价格出现上升或下降时,银行经营分支机构便可以在总行FTP的引导下,通过内部资金转移价格感受到资金成本的要求与变化,触发对客定价的适应性调整,打通利率传导由政策、市场、银行到客户的“最后一公里”。

       对银行自身经营而言,资产收益率及FTP定价曲线对市场利率变动较LPR改革前更为敏感,驱动利率风险敞口变化的核心因素也发生了较为显著的变化,需要商业银行主动采用利率互换、利率期权等工具进行风险对冲,提升市场化环境下的利率风险管理能力。

       (三)LPR改革为存款利率市场化奠定基础

       2015年10月以来,存款利率上下限已完全放开,但在市场竞争下,商业银行存款竞争激烈,面临较强的“高息揽储”和息差收窄压力。在市场利率整体下行,特别是货币市场基金、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等市场化定价的类存款利率有所下行的情况下,进一步推动存款利率市场化的条件逐步成熟。

       2021年6月,人民银行进一步优化存款利率自律上限定价方式,由现行的“存款基准利率×倍数”改为“存款基准利率+基点”的方式,并推动存款利率定价机制与1年期LPR和10年期国债利率挂钩。整体来看,LPR改革为稳妥推进存款利率的市场化提供了必要的基础,货币政策导向在银行的资产端和负债端均能体现,银行资产负债稳健性也得到有效保障。

       (四)LPR改革以来商业银行支持实体经济成效显著

       自2019年8月LPR改革以来,各商业银行积极扩大LPR应用范围,目前已基本实现LPR应用全覆盖。同时各银行将LPR嵌入内转价格生成和传导的相关环节,打通了内部利率传导机制,LPR改革效能持续释放,切实打开了贷款利率下行通道。伴随LPR下行,实体经济贷款利率水平大幅下降,对于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破解企业融资难题起到了积极作用。自2019年LPR改革以来至2023年6月末,一年期和五年期以上LPR已分别下调65BP和60BP。同期银行业人民币贷款利率下降148BP,降幅远超LPR下调幅度,当前贷款市场利率达到十年来的最低水平。2023年6月,商业银行一般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4.48%,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3.95%,分别较2019年8月下降163BP和135BP。

       三、当前贷款市场定价需要关注的问题

       (一)贷款的低价无序竞争需要引起高度关注

传统上,商业银行在贷款定价时应遵循成本加成定价原则,综合考虑资金成本、运营成本、风险成本、税务成本、资本成本等;但现实中,商业银行面临新增贷款规模、重点领域贷款增速等考核要求,特别是在面临有效需求不足时,商业银行被迫通过价格竞争争取客户资源,传统定价机制在一定程度上失效。为追求规模,部分商业银行内部甚至出现新增贷款利率不能高于区域内同业的规定,使贷款价格出现“攀比”式滚动下跌,扰乱市场秩序。

       (二)贷款利率与国债收益率、存款利率关联度有待增强

       从贷款利率与国债收益率比较来看,受贷款有效需求不足及市场竞争激烈等因素影响,2023年以来部分长期限贷款利率过低,甚至低于代表无风险收益水平的国债收益率,有悖于基本定价逻辑。从贷款利率与存款利率比较来看,虽然存款利率市场化机制的建立将存款利率与LPR和国债收益率水平挂钩,引导存款利率下行,但由于近两年资本市场波动加剧,基金、理财产品等投资收益波动加大、收益降低,客户资金加快回表,对定期存款尤其是长期限定期存款的需求明显增加,对负债成本下行形成掣肘,部分新发生同期限存贷款利率甚至出现倒挂现象,易引发客户套利行为,也导致商业银行存贷利差快速收窄,一定程度上削弱服务实体经济的可持续性。

       四、持续推进LPR发展完善的政策建议

       十年来,LPR发展走过极不平凡的探索历程。未来,随着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深入,LPR将更好地发挥政策利率与市场利率的桥梁纽带作用,从而进一步推动利率市场自律管理实践,助力我国货币政策框架转型,为金融强国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第一,继续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进一步提升LPR形成机制市场化程度。强化对报价行的监督指导,定期对报价行进行优胜劣汰,强调报价应基于对最优质的客户真实贷款利率,持续提高LPR报价质量。

       第二,进一步完善LPR与国债收益率、存款利率的联动机制,增强信贷利率、金融市场利率及存款利率的协调性,畅通利率在各市场间的传导,在防范金融风险的同时,维持银行合理利差水平,增强服务实体经济的质效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第三,推进利率衍生品市场建设,着力提升利率风险管理的能力。当前,银行面临的利率风险日益突出,而对冲利率波动的能力较弱,建议加强探索创新,积极繁荣挂钩LPR的金融衍生品市场,切实扩大商业银行主动进行利率风险管理的空间,持续完善与市场化定价环境相适应的利率风险管理体系,有效防范衍生品交易风险。

       第四,进一步发挥行业自律的作用,加强对市场利率的监督管理。提升自律机制的公信力和约束力,增强成员单位合规开展业务的意识,传播自律理念,规范市场行为,倡导和构建有序竞争的市场道德规范。对违反自律公约的行为,要加大监督、处罚力度,及时纠正扰乱市场的恶性竞争行为,切实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

       第五,健全商业银行定价机制,增强市场化定价能力。充分释放LPR改革和传导效应,降低企业及个人信贷融资成本的前提下,完善定价模型和参数,提升定价逻辑合理性,贷款利率应在无风险基准利率基础上考虑信用风险溢价、流动性溢价、税收成本、资本成本后形成,切实维护市场定价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