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首先将GB模式引入中国,易县扶贫经济合作社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诞生的,并成为中国第一个与国际规范接轨的扶贫小额信贷机构。”省农工党提交提案建议,在我省有条件的县乡继续扩大推广易县模式的扶贫社小额信贷经验,加快构建农村普惠金融体系。

  提案介绍,普惠金融体系是联合国在宣传“2005小额信贷年”时提出的一个新概念,是为社会所有人尤其是贫困和低收入者提供金融服务的体系,实质上是一种金融公平的体现。易县扶贫社作为一个准金融机构,在县域经济发展中为促进经济增长起到了拾遗补缺的作用,尤其是在当前各大商业银行门槛准入高,农村信用社收紧信贷,各金融机构惜贷的情况下,更显现了扶贫经济组织贴近三农、贴近百姓,持续支持农村生产经营的重要性。

  省农工党建议,组建专门的农村金融发展小组,出台指导意见,鼓励各设区市根据当地农村金融发展需要发展小额信贷和微型金融服务。同时,加强对农村金融的优化和规范,加快构建可持续的农村普惠金融体系。放宽市场准入政策,鼓励在县域内设立与农户和农村小微企业信贷需求特点相适应的多种形式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引导和规范民间金融有序发展,规范发展小额信贷组织,鼓励发展小额信贷和微型金融服务,统筹城乡金融资源,明确各涉农金融机构职责,构建以合作金融为基础,商业性金融和政策性金融分工协作的多层次、多元化、广覆盖、可持续的农村普惠金融体系。